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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交流

空天院参加国家强标“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3-05-15

  5月7日,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空天院)牵头起草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在济南参加TC284征求意见稿研讨会。空天院吴爱平研究员和麻云凤正高级工程师参加会议并作技术汇报。

  2022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激光指示器的危害,提出尽快制定激光指示器强制标准的要求,加强激光指示器的管理,规范研制、生产和销售。提高企业、消费者等对光辐射安全的防护意识和自律,为政府进行市场监管提供相应策略,为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依据。依据国标委发〔2022〕41号文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和归口,委托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4)执行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光辐射安全要求》,具体由空天院牵头作为组长单位(计划编号:20221505-Q-339),项目周期12个月,吴爱平任组长、麻云凤任副组长,参与单位包括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11家单位。 

  编制组吸收了行业内有影响的部分企事业的专家代表,组织了起草、讨论、修改和完善工作,编制人员搜集整理了现有国内外有关激光产品安全的标准,以及国内外有关消费品用激光指示器(简称激光笔)产品的法律法规。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充分理解消费品的概念,以及现有标准中对消费品用激光产品的陈述。其中,2023年2月至3月13日,编制组对国内市场上目前手持式激光笔的销售情况进行了网上调研,共搜集60支激光笔样本的相关信息,由6个单位分门别类地进行了试验划分,空天院工程师程旺完成了22只样本的测试工作。在此基础上,初步完成了60支样品基本参数测试及产地分布、销售区域分布等。 

  后续,编制组将在已展开的测量市场销售激光笔各项参数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度,获取大样本数据的分布图以及互比循环测试、产品细分类型、新型组合办公用品和激光源组件等其它要求,为标准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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