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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国家大科学装置航空遥感系统 2023年度公益类航空综合遥感科学实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中国科学院航空遥感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国家大科学装置航空遥感系统管理运行部门。中心具有一支专业化遥感飞机、航空遥感载荷与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管理与科研技术团队,建立有完善的指挥、飞行、地面保障和数据处理服务体系,保证航空遥感系统高效、安全运行。2021年通过国家验收的国家航空遥感系统是目前我国综合实力最强、技术最先进的航空遥感平台和科学试验平台。中心基于4架大型高性能航空平台和10余种航空载荷,集成多年的数据获取与处理分析经验,面向载荷研制、遥感机理研究、遥感分析与应用模型研发打造遥感“空中实验室”,服务于我国遥感科学与技术纵深发展。

  秉承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探索未知世界、发现自然规律、突破科学前沿、实现技术变革、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等提供物质技术基础和保障”的基本宗旨和核心要义,本着“开放共享,合作创新”的理念,充分发挥国家大科学装置航空遥感系统多载荷协同综合观测技术优势,中心计划于2023年7月在辽宁营口测区组织实施公益类航空综合遥感科学实验,现面向全国科研院所、高校和行业部门开放征集实验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验测区基本情况

  本次公益性质的综合遥感科学实验测区位于辽宁营口,测区总面积约3500余平方公里。试验区内地物类型丰富,包括濒海湿地、农田、水体、滩涂、城镇等,是开展遥感目标解译、生物多样性等研究的理想区域。实验区参考范围如下表,实验区覆盖见图1。

  序号   位置        经纬度

  1        左上        41°14′51.16″、121°40′20.94″

  2        右上        40°37′46.19″、122°32′15.91″

  3        左下        40°49′54.70″、121°28′15.09″

  4        右下        40°34′4.23″、122°9′54.08″

 

  辽宁营口试验区覆盖范围图

  二、航空平台、航空遥感载荷及数据产品

  (一)航空遥感平台

  本实验区航空飞行数据获取计划采用我中心建设运行的大科学装置航空遥感系统新舟60遥感平台。该平台具有多种观测窗口,可满足可见光、高光谱、红外、微波等多种设备同时安装集成和综合协同作业的要求。如图2所示。

  新舟60航空遥感平台及观测窗口分布图

  (二)航空遥感载荷

  在航空遥感载荷方面,计划在新舟60遥感平台上综合集成配置可见光、高光谱、微波等三类载荷,具备多载荷数据综合获取能力。载荷指标具体如下:

  1.可见光载荷

  谱段:全色(450nm~750nm)、RGB

  分辨率:优于0.1m@2000m(下视全色)

  工作视场角:≥60°

  量化位数:12bit

  2.高光谱载荷

  谱段(μm):可见/短波红外0.4~0.95/0.95~2.5;紫外0.2~0.32/0.32~0.5

  谱段数:可见/短波红外:≥256/512;紫外:≥512

  光谱分辨率:可见/短波红外:≤5nm;紫外:≤0.3nm~0.5nm

  角分辨率:可见/短波红外:≤0.25mrad/0.5mrad;紫外:≤0.5mrad(穿轨)×5mrad(沿轨)

  总视场角:40°

  3.微波载荷

  波段范围:P、L、S、C、X、Ka

  工作模式:全极化条带

  分辨率:0.3~1m

  P/L/S:1m

  C/X:0.5m

  Ka:0.3m

  (三)数据产品

  获取的实验区航空遥感数据,将由中心开展数据预处理和数据处理,形成DOM等基础数据产品,并按照需求向各参试单位进行共享和分发。可提供的航空遥感数据产品包括:

  可见光载荷:可提供DOM、DSM数据产品,几何分辨率0.2m。

  高光谱载荷:可提供几何精校正产品、地表反射率产品等,几何分辨率1m/2m(可见近红外/短波红外)、光谱分辨率5nm。

  微波载荷:可提供6个波段的DOM等数据产品(P/L/S几何分辨率1m,C/X几何分辨率0.5m,Ka几何分辨率0.3m)。

  三、实验开放与数据共享计划

  本次实验面向全国行业部门、科研院所和高校用户开放共享(以下简称“用户”),用户按要求填写《国家大科学装置航空遥感系统公益飞行实验申请表》(见附件),具体提供以下开放与共享方式:

  1.航空设备搭载。中心的航空遥感平台在满足已有观测载荷的前提下可开放共享,用户可提供自己的航空载荷开展搭载实验,中心在本测区免费飞行,获取的数据由用户处理后纳入本次公益性实验成果,知识产权双方共享,面向社会开放共享。如发生与平台搭载改造等费用由用户自行负责。

  2.同步实验策划。用户根据自己的研究与应用目标,依据中心提供的卫星和航空观测条件,自行设计并主导地面同步实验,自己解决地面观测设备等,中心给予空地一体化同步观测并提供影像数据及配套参数,所获数据知识产权双方共享,处理后与其他数据一并开放共享。

  3.参与地面实验。用户可以根据自己需求向中心提出空天地一体化综合实验建议,经由中心确定后统筹纳入地面实验计划,用户可以参与地面实验设计、规划、数据获取与处理等工作,所获数据知识产权由中心所有,面向社会开放共享。

  4、观察员。用户在不需要提供实验建议情况下,可以作为观察员身份参加地面实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观察员用户能够优先共享参与实验的各类数据。

  四、组织实施

  本实验是基于国家重大基础设施组织实施的公益类实验,中心负责实验总体策划,针对参与方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食宿、车辆等相关服务保障;参试用户需自行承担与本实验相关的差旅费、设备费、人员费等,并对自己的人员、设备等的安全负责。

  本实验所取得的全部数据的知识产权归中心所有(航空设备搭载和同步实验策划由参与方共享),任何使用方在任何公开发表的知识产权作品中需明确说明并按要求对数据进行引用,共享的数据不可用于商业行为。

  本实验计划于2023年7月实施。主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即日起开始征集实验方案,截止至7月5日;

  7月10日:完成实验方案和地面专题应用策划;

  7月31日:完成空地一体化航空遥感综合实验;

  8月30日:完成数据整理与处理以及数据开放共享。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儒,联系电话:010-82178779

  杨宏,联系电话:010-82178321

  方案征集信箱:liru@aircas.ac.cn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