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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第十五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承办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办好第十五届“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引导专业兴趣、培养创造力和实践能力,培育广大青少年科技素养,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成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办赛积极性,根据《“北斗杯”大赛全国总决赛申办单位遴选办法》,大赛全国组委会现面向社会发布2024年第十五届大赛全国总决赛申办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地方各级政府或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积极申办,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报日期

申报时限为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申办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社会信誉良好,具备良好的运行机制和承办条件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益社会组织。

三、赛项目录

(一)体验类

T1.北斗定位闯关比赛

T2.“北斗智慧生活”实践比赛

T3.“北斗智慧时空”创想画

(二)创意类

Y1.“北斗智慧时空”创意小论文

Y2.“北斗智慧时空”创意实物

Y3.北斗授时应用创意赛

Y4.北斗电力巡检应用挑战赛

Y5.北斗应急救援应用挑战赛

Y6.北斗无人机编程应用创意赛

Y7.北斗无人机障碍与编程飞行挑战赛

(三)创新类

X1.多无人设备协同通行赛

四、工作流程

(一)发布征集公告

大赛全国组委会在大赛官网、大赛微信公众号发布征集公告。

(二)报送材料

申办单位认真查阅此公告,在确保满足国赛承办各项要求的基础上,填写申办材料,并于5月31日前报送至全国组委会秘书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相关事宜如下:

1.材料包括《大赛全国总决赛申办申请书》及相关申办情况介绍;

2.申办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确保申报申请书中承诺的各项相关要求。若申办单位所提供的申办材料内容不真实的,将被取消本届大赛申办资格。如在实际办赛过程中未按照协议要求组织比赛,影响办赛质量的,全国组委会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取消该单位1至3届申办资格。

(三)开展综合评定

为有效组织申办单位及申办地遴选工作,大赛秘书处对各申办单位进行资格审议和考察初评,形成承办单位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组委会进行最终评定。

(四)签署承办协议

经与承办单位沟通并确定最终协议内容后,由大赛主办单位与承办单位正式签署承办全国总决赛协议。

(五)公布征集结果

承办合作协议签订后,大赛秘书处整理收集相关材料,并在大赛官网、大赛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评定标准

全国组委会在评议承办单位的条件时,主要考虑如下方面:

(一)申办单位为北斗科普或科技事业做出卓越贡献;

(二)申办单位所在地政府层面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力度等;

(三)申办单位的总体办赛条件,包括全国总决赛酒店食宿条件及收费标准、周边交通情况等;

(四)申办单位的国赛组织能力与办赛经验;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办赛经验丰富以及举办过全国高水平赛事口碑良好的单位。

六、申请书获取

申办单位请凭单位申请申办公函联系组委会秘书处聂老师/丁老师(联系电话010-82178658/010-82055586-1233,邮箱bdc@beidoucup.com)获取申办材料模板。

特此公告。


“北斗杯”全国青少年空天科技体验与创新大赛全国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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